支付命令啊

就是希望請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

某甲欠某乙東東

可是某乙又沒有具備有效的證物如本票啦

只好備齊搜集到的所有文件資料

寄到或交到法院服務櫃檯

請法官評評理主持公道

不過因為所提供的資料不具備法律強制性

某甲可以在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後

直接提出異議否決不承認這件事

讓支付命令失效

此時某乙只剩2條路

不是正式上法院提告就是算啦

Let it be~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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